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22号)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重修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重修要求:
1)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每门课程可申请2次重修;每学期重修课程门数不超过3门。
2)因作弊、旷考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者,需本人填写《重修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被取消考试资格课程的学生方可重修1次。
3)重修方式以插班为主,插班重修的课程考核随听课班进行。因专业培养计划变动或其它原因无法插班重修的课程,学生选择自修,自修课程考核全校统一安排在4月20日、21日进行。
4)凡申请重修的学生须按时参加重修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重修范围:2015级、2016级、2017、2018级在校生;
三、重修报名时间:3月13日-3月15日。
四、学生重修报名流程:
1)学生登陆教务网(http://jwc.xysfxy.cn)进行报名。进入教务网后点击左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校内报名选择“内网”,校外报名选择“外网”),凭个人学号、密码登陆系统。
2)登陆成功后,点击左侧“学生成绩”栏的“申请重修”菜单,在右侧窗口进行重修课程申请。
五、各学院办公室审核流程:
报名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办公室进入教务管理系统客户端,依次打开免修重修→重修处理→确认重修报名→确认重修报名学生→课程/环节菜单,在弹出的界面中核对并确认学生重修课程。确认无误后在学生重修情况→查看学生重修报名情况中检索并导出报名学生名册打印,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于3月22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管理科。各学院审核学生重修课程数据一定要认真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六、重修考试管理:
重修考试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协调、组织,各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课程重修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重修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
咨询电话:33720474
联系人: 段老师
附件1:
咸阳师范学院学生重修申请表
编号: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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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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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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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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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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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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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重修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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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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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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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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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主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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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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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表用于因考试作弊、旷考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经批评教育表现良好,
申请重修的学生
2、编号为年份+三位数序号(如:2018001)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本学院,一份交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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