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通知,定于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现就我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
6月15日(星期六)
|
9∶00—11∶20
|
英语四级
|
15∶00—17∶25
|
英语六级
|
二、报名时间
教务系统网络报名:3月13日(00:00)—3月15日(15:00)
交费时间:3月16日—3月19日
核对信息:3月21日 —3月22日
三、报名资格
1.我校本科、专科在校生(2018级除外)及成人本专科。
2.四级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才能报考六级。
3.本次考试四级、六级不得兼报。
4.凡在以往四、六级考试中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作弊行为的,停考1-3年,处罚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5.四、六级以往考试425以上者(含425分)不得重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本校学生不得跨校参加考试。
6.本次报名对2018年12月份缺考学生进行限制报名一次。
7.非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
8.如果符合报名条件,教务系统出现不能报名的同学,请于3月14日下午14:30 —18:00到考试科(1-108室)集中报名,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四、报名流程
1.教务系统报名:
(1)进入我院主页,从首页进入“教务处”在网页,左侧点击“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登陆”;
(2)校内http://218.195.80.57 校外http://218.195.80.4。
(3)报名:点击主菜单[学生成绩],进入界面,依次点击“等级考试报名”、“报名”,显示“已受理”,报名成功(若有问题,在左边框中点击“取消”,即取消报名)。
2.网上交费:
交费截止时间:3月16日—3月19日。
交费方式:我校已经实现网上缴费,缴费平台分为“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
(1)点击咸阳师范学院财务处网页中的“校园缴费平台栏目”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218.195.80.21/showPublic,登录咸阳师范学院校园缴费平台。
(2)打开手机微信,选择“添加朋友”,选择“公众号”,搜索“咸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并点击关注。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界面底部【缴费平台】,进入校园缴费平台界面。
3.校对信息:
3月21日各班学习委员到各二级学院办公室领取考生校对单和承诺书,3月22日将签名后的校对单交回各学院办公室,有信息错误者务必到考试管理科修改,并将确认后的信息单交回,不交回者默认为信息全部正确。
请同学们特别注意,报名过程的三个阶段(教务系统报名-校园缴费平台交费-校对信息)必须依次全部完成,才能真正报名结束;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说明
1.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明;考生报名时务必亲笔签署《2019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外出实习学生按时报名,实习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若6月15日能返回学校可报考,否则请放弃。
3.教务网上无照片的同学,需在3月20日以前提供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严格按照附件标准制作,并将电子版照片送到1-108办公室。
(1)、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或红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
(2)、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
(3)、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考生学号.JPG
4.请各学院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次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按时完成报名流程,逾期不再受理。
为了维护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严肃性、公平性、公正性,使其真正能检验学生外语水平和考察学生外语能力的有效手段,请各学院务必为参加考试的学生做好考风教育工作,宣传有关考试的规定及违纪处理细则,并在适当位置明确警示考生:对于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附:1.2019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CET考生守则
附件1:
2019年陕西省CET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院校: 语种级别:
姓 名
|
|
年龄
|
|
性别
|
|
民族
|
|
所在学院专业
|
|
年级班号
|
|
准考证号
|
|
身份证号
|
|
警 示
对于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利用无线耳机、手机、对讲机、电台等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和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在校生,所在高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法规予以开除学籍,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供后续考试、考研、求职时相关院校或单位采用。
|
本人已全面了解此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并承诺如下:
已详细阅读上述警示内容及“CET考生守则”(见背面),一定按照“CET考生守则”的要求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愿意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诚 信
鉴 定
(请在相关□内打√)
|
该生在参加本次考试中表现(良好□ 有一般违规行为□ 有严重作弊行为□)
鉴定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CET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进入考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以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耳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违者,按违规论处。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摆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请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