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教育科学学院党委结合学生工作实际,经多次调研、讨论、专题研究,最终创立“教育科学学院辅导员工作准则”,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爱党、爱国、爱校、爱院
第二条,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诚信、讲公正
第三条,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第四条,有梦想、有理想、有思想、有内容、有行动、有结果
第五条,制度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工作程序化、
内容透明化、形象品牌化
第六条,态度要端正、工作要踏实、方法要灵活、目标要明确、
思路要清晰、效果要显著
第七条,探索新思维、学习新方法、适应新形势、追求新目标
第八条,不违法、不违纪、不违规、不推诿、不扯皮、
不懈怠、不满足、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
第九条,团结、协作、互助、友爱、齐心、一致、和谐
第十条,坚持统一领导、发扬团队精神、争创一流先锋
此准则为教育科学学院辅导员日常工作指导准则,它为辅导员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目标和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