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择优”原则,院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等优先录取。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内地高校师范类专业大学毕业生
学前:大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初高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的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入:
1、因挂科、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能正常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
2.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符合《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的要求;
5.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汉语文”、“汉语”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教师资格证要求:学前岗位历届生必须取得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初中岗位历届生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与学科一致;高中岗位历届生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与学科一致。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并在2017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三、待遇
1、工资
附件;教师工资标准
2、住房
教师公寓2人一套,配套设施齐全,拎包入住。
3、探亲
每年享受探亲假,可享受一次探亲报销。
联系人:阿瓦提县教科局宋老师
联系电话:15886811808
阿瓦提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2日
附:岗位设置表http://job.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job/201704/20170430115901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