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福海县招聘教师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福海县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的教育教学质量,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2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户籍不限。
3、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
4、高等学校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
二、招聘程序
通过资格审查、面试、政审等程序进行,合格者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1、高级中学
数学6人、语文6人、英语3人、物理5人、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3人、电教1人、通用技术1人
2、初级中学
数学5人、语文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1人、历史1人
3、西城区寄宿制学校
数学5人、语文5人、英语1人、物理3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2人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方法
1、新聘用教师工资待遇参照我县2017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本县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2、用人学校为聘用教师由提供周转宿舍一套(2人/套,仅限使用),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福海县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3、新聘用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按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逐年进入特岗教师队伍。
4、聘用教师可以参加本地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五、联系方式
戴东苏:13565188116、张 坤:13999782728(湖南、湖北、安徽、河南省范围)
高培学:13899402030、莫丽:18997781560(东北地区范围)
王 萍:13999796796(甘肃、陕西、四川、重庆范围)
福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海县教育局
201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