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实际,制定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教育科学学院院长
副组长:教育科学学院书记、分管副院长
成 员: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导师代表
具体负责教育科学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复试实施细则制定;组织开展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教育科学学院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
(二)成立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专家组
学院成立小学教育专业复试面试专家组,成员由本专业具有硕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每组不少于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每小组需配备1名记录员。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所有参与人员须签订《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涉密人员保守秘密责任书》并提交学院留存。
学院纪检委员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须及时提醒整改和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并向学校纪委报备。
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的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调剂政策,学校同意调剂复试的考生。
3.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第六十二条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复试考生名单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依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结合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差额复试名额,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缺额情况,审核达到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申请,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在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为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1.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时间:3月28日前完成
日程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2.调剂考生
复试时间:4月21日前完成
日程安排: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由咸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复试实施方式
复试方式分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调剂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确定。复试实行“三随机”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专家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学院保存1份,同时报送校领导小组办公室1份。复试材料各招生学院全部存档保留不少于3年。
(三)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材料扫描电子版请复试前24小时发至教育科学学院指定邮箱:754587905@qq.com)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
3.《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鉴定并盖章)。
4.《报考咸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手写签名)。
5.学历学籍证明。
应届生: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
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期间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6.硕士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资格审核由学院负责,审查人要在《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登记表》上签名、盖章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考生,需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门。
(一)心理健康测试。由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学院录取时参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须加试报考专业本科阶段2门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加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每科目总分100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https://xkb.xync.edu.cn/info/1008/3385.htm)。
(四)专业综合测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院面试中应通过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复试小组中应包含业务水平高、外语口语水平高的教师负责外语听说测试,应尽可能结合专业特色,主要测试考生应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学院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察。专业综合面试所有评分记录学院统一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笔试科目考试。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实施,复试笔试科目为《小学教育综合》。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成绩要求
(一)复试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得分+专业综合面试得分)/复试成绩总分×100。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1.加试科目单科成绩有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中有任一部分低于60分。
3.发现有作弊及严重违规情况的。
六、调剂工作
学院在录取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各调剂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计划分配使用办法等须由校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
(一)调剂原则
1.符合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陕西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后续学校调剂通知。
(二)调剂程序
1.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规定时间内完不成招生指标的专业,空余的招生指标由学校收回,进行再次分配。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4.发布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收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5.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统一审核各院系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招生质量关。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按照招生专业,以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考生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100+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
复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保留两位小数点后有成绩相同的考生,需增加小数点后位数。
学院须认真计算并复核考生总成绩,参加不同复试批次人员分别计算和排名,并及时将复试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
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时首先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递补录取及不予录取人员公示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校对拟录取公示名单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递补录取
(1)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只有排在前面的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后,才有机会进行依次递补。如出现该种情况,须报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再通知考生并进行公示,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状态。
(2)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由考生自主决定。
(二)加分
按照国家文件,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发送到邮箱:xysfxyyjs@163.com),及时联系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具体加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八、体检
1.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须于复试前提交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调剂考生须于确定为“拟录取”后7日之内提交。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健委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最终将不予录取。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
(一)本办法由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适用于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咸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