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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实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18年共完成1830名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其中秋季81人),499名专科生教育实习(秋季),为总结经验、表彰优秀,学校决定组织2018年教育实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教育实习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能严格执行学院的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完成学校下达的实习任务,能严格执行实习生分配计划,实习基地稳定。在与二级学院协调配合方面做的较好,能精心组织实习生进行校内集训活动。

2.二级学院领导重视,领导能亲自送实习生下点实习,带队检查实习,及时协调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能有计划地去各实习点专程看望实习师生,实习期间,每个包干县区至少巡视1次。

3.带队教师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能严格按照学校教育实习要求组织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

4.报送各种材料及时规范。

5.建设有稳固的实习基地,与实习点的联系密切,关系融洽,对巩固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做出一定贡献。

6.所负责的实习学校中,实习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正常,无安全、违纪和教学事故发生。

7.认真做好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召开实习生座谈会,按时完成并将教育实习的有关材料及时送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二)优秀基地、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

二、需提交的支撑材料:

1.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名单;

2.实习动员会、任务落实会议、座谈会等会议记录(动员会、座谈会等);

3.实习工作计划;

4.实习工作总结;

5.实习任务落实情况;

6.检查慰问实习照片(5张以上,彩色打印,A4大小);

7.师范生技能竞赛活动资料(含照片5张以上,彩色打印,A4大小);

8.其它活动的书面记录。

所有材料只提交1个档案盒(档案盒首页内附目录清单)

请各学院对照先进单位申报条件撰写申报材料,并按照支撑材料目录要求提供支撑材料。

三、评选程序

1.校内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由各二级学院申报,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现场PPT汇报(5分钟),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产生。

2.优秀实习基地、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教育实习优秀教案、教育实习优秀调查报告,由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教务处审核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申报教育实习先进单位的二级学院,请对照以上条件进撰写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4月11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sjk0572@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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