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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系学生党员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2013-07-01   点击数:

  一、遵守党的章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维护稳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各级组织的决议决定,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学习政治理论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体会。

  三、加强党性锻炼,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坚持原则,是非分明,对于不良现象、违纪违法现象和损坏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敢于制止,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五、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团结、关心、帮助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关心集体,克己奉公,在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允许有擅自不参加党内活动、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现象存在。

  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杜绝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至少在班级保持中上等。

  八、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实践技能锻炼,保持身心健康,做到全面发展。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学生中的骨干与核心,成为学生的楷模与榜样。

  九、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共道德,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做到为人正派、谦虚谨慎,作风朴实,举止文雅,自觉抵制不健康言行,不做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情。

  十、处处以党员标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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