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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张争光老师被评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发布时间:2016-06-06   点击数:

  根据《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陕高教组201639号)、《中共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院党委推荐的基础上,经校领导、党委委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当总支书记,党委部门负责人实名评选推荐,党委会议审定,我院张争光老师被评选为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并被推荐上报陕西省委高教工委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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